为妥善解决好“6.24”灾害受灾群众安置工作,茂县按照“一年建成农房、两年基本完成重建、三年恢复产业”的总体要求,有力有序有效推进“6.24”灾害农房异地重建工作。截至目前,已发放农房重建补助资金426万元。其中,对在县城选择房源安置的41户,共发放补助资金375万元;对在叠溪镇较场村集中安置点重建的17户,共发放补助资金51万元。(县民政局)